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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读后感心得体会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红高粱读后感心得体会篇1

最近,我在看莫言的《红高粱》。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得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红高粱读后感心得体会篇2

如果用一个词来表达看完《红高粱》的心情,那么这个词就是,气愤。

为什么会是这个词?之前推荐给姐姐看,姐姐说看不了,受不了里面的虐心和愚昧。 在日本人出现之前,见识的是九儿的聪明才智,欣赏的是余占鳌的兄弟义气。可是日本人出现之后,只想骂“愚昧”。 在民族大义面前,愚昧的民国子民想到的只是自己的小家,可是“国家,国家”,有国才有家,国若丢失,家又何存?花脖子,恋儿,钱玉郎……就是这样的目光短浅的人,在外敌入侵的时候,甚至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将其一网打尽。如果没有爱国信念,再好的装备又有何用?如果没有血性,再多的人又有何用?

感谢我们的国家还有张俊杰这样有血性的爱国志士,感谢我们的国家还有余占鳌这样有血性的子民,更感谢我们的国家还有九儿这样逐渐成长起来的明事理明大体的女人。

与落后形影相随的不仅仅是物质的匮乏,更是精神的贫瘠。没有文化太可怕,如我们曾经落后的中国;有了文化却偏离了主线更是可怕,如被蒙蔽了双眼的军国主义的日本军人。

我们的教育缺乏了太多的爱国主义教育。

红高粱读后感心得体会篇3

莫言将《红高粱》推向了世界,《红高粱》让莫言获得了诺贝尔奖,这一无限荣耀,这一伟大奖项,这一伟大成就,让莫言的实力得到了肯定,让中国的风情得到了传播,让中国的文化得到了认定,让中国的实力得以彰显。看了这部小说之后,乃至看了这部电视剧之后,九二的倩影就在我眼前重塑着,在脑海里徘徊着,在我梦里浮现着,在我心中扎根着,在我灵魂里激荡着。

九儿像钢铁一样坚硬,像流水一样澎湃,像烈酒一样香醇。面对命运的不公平,面对生活的不如意,她从来没有退缩过,没有服输过,没有认命过,没有倒下过。

九儿的父亲心术不正,行径荒.唐,爱财如命,视女为土,他为了微薄的钱财,狠心拆散了九儿与俊杰,然后丧尽天良的把九儿嫁给了一个患有麻风病的人,把九儿托付给了一个即将暴病而死的人。面对父爱的荒.唐行径,面对父亲的薄情寡义,面对父亲的棒打鸳鸯,面对父亲的以死相逼,九儿无可奈何的放弃了自己的自由,放掉了自己的真爱,斩断了自己的情缘,隔断了自己的情缘,放弃了自己的真爱,牺牲了自己的幸福。

可是即使这样,九儿还是那个九儿,她还是那样的刚烈,那样的坚毅,那样的勇敢,那样的率性,那样的善良,那样的真挚,那样的有主见,那样的无往不坚,那样的不认命,那样的有先见。

九儿是个敢爱敢恨,敢作敢当,敢争敢斗,敢说敢做的奇女子。对于自己要嫁给一个麻风病人这件事,她不甘过,她怨恨过,她憎恨过,她反抗过,她挣扎过,可是最终她还是输给了命运,败给了现实。可是那又怎么样呢,九儿是输了,可是她的志气没有输光,她的刚烈没有败光,所以她在出嫁时,随着带来一把剪刀,决定来个鱼死网破,以此来保护自己的真心,保护自己的贞洁。

对于余占鳌这个土匪,这个真汉子,这个真英雄,九儿爱的干脆,跟的干脆,走得干脆,拒绝的干脆,保护的干脆,守护的也干脆。事实上,在那个封建的时代在那个落后的年代,在那个思想禁锢的年代,在那个看重女子贞洁的年代,在那个缴费灭匪的年代,九儿与余占鳌的爱是不和世俗的,是不被容忍的,是不被看好的,是不被祝福的。可是即便这样,那又如何呢?无论是余占鳌这个土匪式的英雄,还是九儿这个敢于打破世俗的奇女子,他们都无法逃脱爱情的枷锁,他们也都不在乎世俗的眼光,所以,他们两人还是动心了,还是动情了,还是决定在一起了;所以,他们两人爱的轰轰烈烈,爱的天崩地裂,爱的人尽皆知,爱的生儿育女,爱的生死相随,

九儿是一个不怕牺牲,无惧牺牲的抗战英雄。当日本人毁了自己的家园时,伤了自己的亲人时,九儿开始爆发了,开始失控了。在最后的战斗中,九儿独身一人把日本人引到了高粱地里,在那里,即使她中弾了,她还是高声歌唱着每一片土地,即使她的身躯要倒下了,她还是坚持点燃了那一坛坛高粱酒,即使她就要闭眼了,她还是是要立志与敌人同归于尽。为了保护同胞,为了保护爱人,为了守护孩子,九儿就这样毅然决然的牺牲了自己,试问,这样一个刚烈刚强的女子,怎么不叫人钦佩呢?

红高粱读后感心得体会篇4

20__年,随着诺贝尔文学奖的公布,莫言无疑收到了全世界的关注,这显然是共产主义作家的胜利,也反映出老牌资本主义奖项诺贝尔文学奖对社会主义的妥协与退让。

作为莫言先生的代表作,《红高粱》显然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十分醒目地出现在“诺贝尔文学奖”候选名单上,不仅是仅有的中文创作作品,更是80年代以来唯一入榜中文书。

在本书中设有两条平行的线索:“过去式”写爷爷和奶奶的爱情故事;“现在式”写爷爷背着父亲正在进行着的一场伏击战。这两条线索时隔几十年,交叉进行,且均属过去,与现在无关。但令人无不惊讶的是,莫言何以能把他尚未经历过的抗日战争写的那样波澜壮阔?

显然,莫言在小说中的历史描述别具一格。他曾被归为“寻根”一派,那么莫言在自己的故乡山东高密寻到了自己的根。对于莫言来说,高密是一个悖论,简单来说它无疑是世界上最美丽又最丑陋,最超脱又最世俗,最圣洁又最龌龊,最英雄好汉又最王八蛋的地方。

在这片土地上,莫言树立起了一个复杂的形象——爷爷,他是一个劳动者,一个杀人犯、通奸犯,一个土匪,而他又是个抗日英雄。如此这样一个形象,完全不同于文学中格式化的英雄形象,而集美丑善恶与一身,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面貌和不一样的体验。作品中的奶奶也是反传统的。当她被父母为换取一头骡子而许配给麻风病人时她勇敢地选择了与爷爷通奸,以此来进行反抗。而奶奶临死的独白正是对她一生最好的概括:“天,你认为我有罪吗?你认为我跟一个麻风病人同枕交颈,生出一窝癞皮烂肉的魔鬼,使这个美丽的世界变得污秽不堪是对还是错?什么叫贞洁?什么叫正道?什么叫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我,我只有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不怕罪,不怕罚,我不怕进十八层地狱。我该做的都做了,该干的都干了,我什么都不怕了。”

可见,莫言的小说推翻了传统抗战小说的模式,重构历史,模糊了过去和历史、死亡和生存以及善与恶、好与坏的界限。正因为如此,他的笔下才有如此真实丰满而复杂的人物形象。不仅如此,《红高粱》还在浓浓的乡愁里洋溢着对祖辈们深深的崇拜。在莫言心里,爷爷充满了着迷的男性的力与美。爷爷是一介樵夫,单却胆敢为了奶奶,为了一段“奸情”去杀人。本是农民的他,却为了反抗日寇而成为“余司令”。奶奶本是一介女子,却也敢爱敢恨,具有男子的气魄。就连当时十多岁的父亲,也是一个敢拿起勃朗宁就射的小英雄。这就是高粱地生活过的人们,他们代表着一种向上的精神——而那片“高密辉煌”、“凄凉可人”、“爱情激荡”的红高粱,可能就是莫言一直要寻找的精神家园吧。

红高粱读后感心得体会篇5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后来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所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这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红高粱读后感心得体会篇6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夫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红高粱读后感心得体会篇7

《红高粱家族》全书完稿于1986年,莫言31岁的时候。用莫言自己的话说:《红高粱家族》虽是少作,技术上有诸多粗疏之处,但文中那股子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儿才喷发出来。叙述者“我”,总好像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在故事讲到激动之处,要把自己的情绪发泄出来。正是这种冲动,赋予了《红高粱家族》独有的魅力。相比较,莫言的《檀香刑》的艺术性更完整些,却远远没有《红高粱家族》动人。激情的作品只属于充满激情的年龄和激情的年代。

那个年代诞生出《红高粱家族》,颠覆意义应该是很强的,正义、爱情这些神圣的字眼,在书中完全走了样。余占鳌、戴凤莲等人,他们就像高密乡野生的一片片红高粱,原始而真实。鲜活的生命。

什么是英雄?什么是伟人?在红太阳的照耀下,英雄好汉的头上无一例外顶着光环。那光环如此耀眼,让人目眩神迷,让人忘了英雄好汉拉的屎也是臭的。是男人,就难免花心;是女人,就难免发春;是人,就会有小肚鸡肠睚眦必报;……是英雄,必然杀人不眨眼。《红高粱家族》里的人,真实到不像人,只是一群没有进化完全的半人半兽的存在。在高粱地做爱,在高粱地抗战,在高粱地死去,在高粱地埋葬。他们活着,不标榜道德;他们冲锋杀敌,不呐喊口号;他们死前不交党费。

全书最后一个小节,一直以讲述者身份出现的“我”,终于露了正脸。短短三页纸,却是全书极其重要的部分,使得全书充满了反思和虔诚的忏悔。其实,就算没有最后这一节,《红高粱家族》也已经是完整的了。但是,正是这最后一笔,让整部书具有了寻根的意义,让红高粱的生命力传承了下去,让这个家族生生不息,让读者抛书后陷入沉思:忘了本,人生就如同脚踩浮云,离开了大地,我们将飘向何方?

红高粱读后感心得体会篇8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着。直到这次读书苑提到,于是上网找来阅读。感觉莫言一方面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一方面熟练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也给了我不少的考验。

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

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应该是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让我很难懂得,对这样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一开始的死尸、血腥、恶臭、污泥、吞噬尸体的野狼和蠕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悲痛之外,更多的是一股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

小说中个性的女性人物很多,但是在那高密的红高粱地里,“我奶奶”像一团烈火熊熊燃烧,释放她生命的色彩。甚至她的死也与众不同是为余占鳌的队伍送饭时被敌人打死。痛痛快快地生,轰轰烈烈地死,使“奶奶”成为小说中的一大亮点。

莫名其妙冒出的想法有很多,却不知道哪里来的,大概是对战争触目惊心的描写,或者我根本没有读懂。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但书中那些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让我深深地记住它是一个发生在东北高粱地里的抗日故事。

红高粱读后感心得体会篇9

《红高粱》讲述的是抗战时期的故事,却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抗战故事。

一个苦命的女人即将嫁给一个麻风病的老头,一个轿夫爱上了这个苦命的女人。其间发生的一切讲述他们了的感情平平淡淡,也讲述了那时人们的生活简简单单。这个故事是发生在那些长满茂盛高粱的高粱地里,也给故事增添了一翻韵味。

这个故事一开始讲的却是重男轻女的思想,女儿无用处,为改善生活把女儿卖给一个将死的麻风病老头,难道自古女人的命就这么贫贱!我想控诉的是:那时的女人没有地位,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爹娘为了点钱就把女儿给卖了,也太过于绝情了。故事中的女主角凤莲把自我交给了轿夫余占鳌,即使不算是感情,可是这个男人起码比麻风病老头要好上不明白多多少少!这一幕可是是想告诉观众女人要的只是一个能够照顾自我得好男人,而不是为了金钱而把自我给卖了。却也庆幸,老头被杀了,幸福来到了。我们要相信幸运之神一向在我们身边,我们要做的是好好对待生活,生活是不会对我们吝啬的。

感情有了结果,孩子慢慢长大了;上等的高粱酒酿成了;生活越来越红火。当日子过的和和美美的时候,总会有那么点事发生。日本人的车辆践踏了平和的高粱地,于是乎这个村庄不再平静,日本人的残暴,与中国人的善良构成鲜明的比较。日本人残忍的要屠户剥人皮,这样惨绝人寰的事想也明白仅有日本人才会做。不然发生在中国的细菌战又怎样会出现呢?

这个故事也是在告诉我们,让我们谨记历史的惨痛,日本人的惨无人道,我们中国人要自强不息,不能输给小日本!

红高粱读后感心得体会篇10

读着《红高粱》这部小说,我会吭吭地发笑,会紧张,不由得抽搐一下,但不会哭出眼泪。

这个家族,拦路强奸,谋财害命,偷养汉子,对抗官府,谁惹了他他就和谁干,什么土匪、皇军、国游、共游、帮会、黑道烂玩意,统统不放在眼里。但最后还是上了共军大部队的正道。

但返回来说,这也是一部为旧时代反抗者唱赞歌的小说。你看,单家一个干瘦的老头,有着一个麻风病的儿子,就凭着自己有酒作坊,有钱,就可以娶到一个美丽的儿媳。这社会多么不公平,不公平的社会就会引来有着土匪种的人的觊觎。你看单家,腐朽的腐烂的父子被定点清除了,留下了很有经济效益的酒作坊,漂亮聪明的儿媳成了别人的了,单家来了个最优化的组合,于是成了朝气蓬勃蒸蒸日上的新家庭。那个徐占魁,你放着好好的轿夫工作不做,拦路强奸新媳妇,得了天大的便宜也就算了,还杀了人家的公公丈夫,还霸占妇女和家产,这在任何制度下都是犯罪,都是暴,不是土匪又是什么。那个被侵犯的女人,那个嫁给麻风病人的女子,躺在高粱地里,心里是那么感激,是谁救她出了苦海,下来呢?下来呢?下来是美梦成真,什么都是逃脱法律追究后的生活方式,这不是犯罪又是什么?下来是土匪男人谁侵犯我,我就报复谁、杀掉谁,就和谁拼到底。什么民国政府的县衙,什么老牌土匪,什么威势赫赫的皇军,什么铁板会、什么冷支队、江小脚,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上演了一出出惊心动魄的大戏。我们本国的土匪种,杀来打去还抢不公,你说你个日本皇军,小伙子长那么漂亮,穿得那么高级,拿着那么好的洋枪洋炮,不乖乖的呆在东洋本国,大老远的漂洋过海,招摇过市,杀人放火,糟蹋女人,除了你这个人是个祸害不能要,你所带的都是宝贝,能不被抢吗!发展到后来,小土匪甚至狗胆包天,在共产党的支前队里玩开了里格朗,篡党夺权,自认头目。但你别说,臭小子不愧是土匪种,干事情有模有样,有效率有质量,很有办事原则,很讲江湖道义,很符合自然发展规律,优胜劣汰嘛!

土匪们干的事情,让正规的世界级的跨国部队不可理解,让旧政权新政权都不可理解,世界还没有超前到这个地步,你怎么想,就能怎么敢,于是书中出些土匪的逻辑,让人看了,忍俊不止,大喊痛快。这也是书作者人性的呼唤吧。这即是此书的可读此处。由于看的仓促写的紧,受莫言影响,肯定牛头不对马嘴,但读了一遍就能把故事捋成这样,也非泛泛之辈,大家凑和着看吧。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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